嬰幼兒預防保健

2009073021:24

嬰幼兒預防保健

每一位做父母的,都希望小寶貝能健康、平安、順利地成長,而確保兒童時期能有一個健康的開始,亦是公共衛生服務努力的目標。然而根據衛生署發表的統計資料顯示,民國87年我國1~4歲的嬰幼兒死亡率為10萬分之58.62,其中,尤以一歲的幼兒死亡率高達10萬分之97.28。主要的死因第一位是意外傷害及不良影響、第二位先天性畸形,使得嬰幼兒之健康管理及保健指導益形重要。

有鑑於此,衛生署乃配合全民健保之規劃與推動,將兒童之健康檢查納入「全民健康保險預防保健服務」中,凡0~4之兒童皆可「免費」接受6次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。希望藉由兒童健康問題的篩檢,早期發現潛在性的健康問題,進而提供連續性的照護(轉診、治療),以達到早期預防、早期治療的效果。

其6次給付時程如下:未滿一歲者給付4次(每次間隔2~3個月);一歲以上~未滿三歲者給付1次;三歲以上~未滿四歲者給付1次。但是,根據公共衛生研究所於85.7~9月調查,台灣地區0~1歲嬰兒接受預防保健服務總休利用率僅為40.5%,與政府之預期目標尚有一段差距,有待醫療工作者繼續努力宣導。

兒童預防保健服務的項目主要為:身體健康檢查及健康諮詢兩大部分。前者包括:個人及家族史查詢、身高、體重、頭圍之生長發育評估、營養狀態評估、身體一般檢查、特殊項目檢查、發展診查、口腔檢查等。內容依年齡階段發展的特性而有不同的設計,例如出生一、二個月嬰兒需特別注意有無先天性畸形,例如心臟疾病、髖關節脫臼、白內障、青光眼或肝脾腫大等;六、七個月的篩檢表就增設發展診查與口腔診查項目,因為此時寶寶應能翻身或伸手拿東西、對聲音敏銳、蓋臉試驗有反應等動作,也可能已長牙之故;九個月特別注

 

意運動機能粗細動作與社會性的發展;一週歲時能不需扶持而平穩站立或會簡單的說「爸爸」、「媽媽」、前囟門已近閉鎖;一歲半注意是否能獨立行走甚或跑步、有無斜視、聽力不良、齒垢或齲齒;滿二歲需加強注意語言的發展及社會性的身邊處理的發展、有無奶瓶性齲齒;滿三歲時需注意肥胖及過瘦情形,此時體重約為出生時之四倍,身高為出生時之二倍,另需注意有無近視、齲齒、行動異常、情緒問題等。若發現有發展遲緩現象,即給予轉診,接受早期療育。愈早治療、效果愈佳。

健康諮詢則包括:預防接種指導、營養攝取指導、事故傷害預防指導、口腔保健指導、視力保健指導等。兒童預防保健是國民健康的基礎,兒童亦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,我們在此呼籲各位家長能把握這六次之「免費」服務機會,帶寶寶至具有登記執業之小兒專科醫師處接受健檢,使能健康平安順利地成長。

(本文作者為台北米總護理部婦幼門診副護理長◎林阿敏)(90.01.29